【本報訊】俗稱「網絡廿三條」的版權條例修訂草案今恢復二讀,但多名議員仍然矇查查。本報測試多名手執草案生殺大權的立法會議員,就日常網上活動詢問會否觸犯新例。雖然全部議員表明有投票立場,但大部份卻對條文一知半解,部份則自以為識,卻未能釐清刑事與民事責任的界線。鍵盤戰線指這顯示草案未有充份討論,不應盲目表決,促政府擱置草案二讀。
記者:蕭洛汶 白琳
記者過去兩天抽樣測試14名來自各黨派及界別的議員,詢問他們知否網上直播打機、或以各種應用程式網上直播翻唱作品,會否觸犯草案條文,藉此了解他們有多認識網民熱議的灰色地帶。
全部議員雖企硬投票意向,但當中8名議員直言,不知上述情況是否涉侵權。本身是草案委員會成員、民主黨劉慧卿表示不清楚,同為成員的民建聯鍾樹根及旅遊界姚思榮,認為修例後會否墮法網,關鍵是商業利益,卻沒表明二次創作即使沒造成原作者經濟損失,亦可能被民事索償。另一成員經民聯林健鋒甫聽到記者邀請,即謂「唔係太多打機,甚少甚少,唔想畀錯訊息」,建議記者向政府查詢,「唔好問啲有可能自己都唔太清晰嘅人士」。
14名議員當中,只有草案委員會成員、新民主同盟范國威清楚指出兩個實例未必獲豁免,更即席分別用誇張聲線及平常聲線,高歌《海闊天空》,道出若非戲仿、諷刺等情況演譯歌曲,有可能不獲豁免被民事索償。
泛民方面,民協馮檢基稱熟識法律的議員將向他們做簡介,他說:「唔好講實例,如果講實例我搞唔掂。」街工梁耀忠同樣直認不了解。人民力量陳偉業則指是否犯法關鍵在經濟利益,若翻唱歌曲點擊率超出原作,或會構成法律風險。
鍵盤戰線:應即擱置草案
綜合政府及法律界意見,網上直播打機牽涉相關圖案及音樂,若直播時沒評論該遊戲,或不獲豁免。網上翻唱他人歌曲若非「批評、評論、戲仿及模仿」,即認真翻唱亦可能侵權,構成民事責任,如達至「取代原作品」等程度,對版權人造成經濟損失,更可能犯刑責,與點擊率並無直接關係。
建制派方面,測量界謝偉銓直認對條例不清楚,苦笑道:「其實我唔知咩係網上打機,我自己都係門外漢」。席間記者提及Cap圖日後可能有法律責任,本身是產業測量師的謝,更誤以為是指建築圖則。工程界盧偉國則沒直接回應,只稱版權持有人和用家有互動,相信在公平情況下可獲豁免法律責任。
資訊科技界莫乃光表示,部份議員或確實不熟識草案,「公道啲講,如果冇跟開,我都唔會所有法例都熟」。不過,若遇上重大爭議的法案,他指議員有責任留意,「贊成又好反對又好,都要知。冇跟開就睇番法政匯思懶人包」。據他所知,政府近日與議員討論草案,「係咪遲咗啲?可能係。早知今日,何必當初?成件事係政府搞出嚟,如果一早草案委員會完之前回心轉意接受修正案,或者早啲游說建制派,就唔會搞成咁」。鍵盤戰線發言人陸冠宇指,草案非常複雜,加上很多議員在立法過程沒留意內容,「既然未有充份討論,應該即刻擱置」。
議員有多了解版權條例修訂草案?
問題:草案通過後,網上直播打機、或以各種應用程式網上直播翻唱作品,是否犯法?
謝偉銓 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不知】
「其實我唔知咩係網上打機,我自己都係門外漢……Cap圖係指建築圖則?」
劉慧卿* 民主黨【不知】
「網上直播打機,即係點呀,呢個我真係唔太知。」
姚思榮* 旅遊界【答錯】
「條例精神係咁,如果冇達到經濟利益,唔會因為條例犯法。」
陳家洛 公民黨【迴避】
「問番Dennis(郭榮鏗)啦,因為公民黨係由佢跟開,佢代表講會好啲,好嗎?」
王國興 工聯會【迴避】
「我唔係咁跟得貼,要搵番相關同事問,唔方便做訪問。」
范國威* 新民主同盟【答對】
「未必獲豁免,若非戲仿、諷刺等情況演繹歌曲,有可能不獲豁免被民事索償。」
*為條例草案委員會成員
各黨立場
民主黨、公民黨、工黨、人民力量、新同盟、社民連、公專聯莫乃光:
若泛民三個修訂遭否決,會就原議案投反對票
民建聯、新民黨:
反對泛民三個修訂,支持原議案
工聯會:
尚未討論會否支持泛民議案,但支持政府原議案
自由黨:
支持泛民三個修訂,如修正案被否決,田北俊會就原議案投反對票,其餘四名議員會支持原議案
註:
上述泛民三個修訂是指由何秀蘭、陳志全及郭榮鏗提出的修訂
資料來源:各政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