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53歲父親去年與7歲女兒淋浴期間,女兒誤以為父親下體是尾巴,父親遂捉着她雙手揉搓下體至勃起,事後更重施故技。庭上披露其女兒事後對廁所存恐懼,害怕內有怪獸,法官指父親侵犯親女是最不道德的行為,遠低於文明社會道德標準,令人反感,考慮他重複犯案,判囚30個月。
被告早前承認向16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法庭替被告及女童先後索閱報告,顯示被告沒孌童癖,重犯機會低;而女童報告則指她對父親又愛又恨,現情況雖好轉,但一度對廁所存恐懼,仍要接受心理治療。
事件因女童在幼稚園上課期間突在同學面前脫褲展示內褲,老師細問下女童哭訴遭父親摸私處而揭發。警誡下被告稱犯案時突然想起X是自己女兒,自知做錯遂停下,更向女兒表示不要觸摸其他男人下體。
案件編號:DCCC564/15
■記者陳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