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長開槍追捕偷報紙疑犯案,警長昨出庭供述案發經過。他指當晚跳上被告客貨車後,被告拒捕並在路面危險行駛。其間他一手掹着車門,半邊身於車外被拖行,他遂拔槍要求被告停車,卻反遭被告搶槍。他開4槍後仍未能制服被告,最後更遭對方駕駛的客貨車輾過右腳至骨折。他透露現仍感壓力大,需看心理醫生接受輔導。
記者:蘇曉欣
因追捕疑犯導致右腳骨折、服務警隊27年的警長畢寶鴻(44歲),昨出庭作供時右腳仍一拐一拐。他指當日約凌晨5時,在紅磡德民街便衣巡邏,發現被告繆富邦(35歲)疑似偷報紙上客貨車,遂上前表明警察身份,被告卻突然跑到司機位並欲開車離開,他遂跳上後座,未幾被告開車。
稱被告圖搶槍
他指被告高速「之」字形危險駕駛,數度險撞壆,亦有車輛為閃避而被迫停車。他警告被告停車不果,遂致電999求援,卻因車速太快,致電話跌在車內,無法拾回。被告曾向他說「你夠薑就同我開車門」及「攬住一齊死」,他感驚慌向被告稱:「你再咁我就開槍,唔係同你講笑。」
畢及後成功打開車門,被告見狀即停車,他遂下車,走到前座再上車,欲制服被告,卻見有一名女子瑟縮於前座乘客位,雙手掩臉。他當時左手掹着車門,半邊身於車外,被告此時卻再開車,令他於車外被拖行。他認為情況危險,遂拔槍指向被告,被告即停車搶槍,搶槍失敗後又繼續開車。
此時他向被告開槍,及後跌出車外,再於地上向被告的車開出第二槍,惟被告沒有停車,並輾過其右腳。他感被告或再開車撞他,遂再向車連開兩槍。他稱當時感絕望,躺在地上打算放棄。他抬頭發現被告已駕車離開,及後有一輛救護車經過並救了他。
畢承認被告確曾問他是否警察,他回答後欲出示委任證,但因被告開車而未能成功展示。
案件編號:DCCC54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