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40歲的女士,自己摸到乳房有硬塊,兩個月後見仍然存在,於是看醫生,檢查後確診是乳癌。與此同時,她經期亦兩個月不來,去婦科檢查,證實懷孕8周。去見外科醫生,着她趁早墮胎,以便進行乳癌手術及跟進治療。她和丈夫已育有一個5歲大的兒子,很想保留第二名胎兒,婦科醫生聯絡我,看有沒有辦法幫她。
不久前,我們在醫院的專家團隊,進行懷孕期發現乳癌的治理醫學數據回顧及研究。結論是乳房手術、前哨淋巴檢查、anthracycline化療,在懷孕期間進行,都是安全的。但有些較新的藥物,例如紫杉醇、抗HER2型藥物、及白血球提升針,就沒有足夠數據可以安全使用。
回看這位女士的乳癌,檢查有兩厘米的腫瘤,淋巴在超聲波下沒有發大,臨床期數是第一期,癌症特徵屬三陽性,即荷爾蒙受體及HER2受體都呈陽性。治療方法包括保乳手術,前哨淋巴檢查,乳房電療,化療、抗HER2標靶,以及抗雌激素藥物治療。結合她懷孕周期,可以先進行手術;懷孕中期,可接受3個月的anthracycline化療;到37周剖腹產子,然後進行餘下的化療及抗HER2治療,及乳房電療。之後就要完成一年的抗HER2針,以及最少5年的抗雌激素藥物,其間就不能懷孕。
她的治療方案,在我們的專家團隊充份討論後,得到共識,病人及丈夫亦欣然接受。產科醫生亦準備好,監察胎兒的發育過程,一切如計劃中順利進行。
最近收到病人寄來BB三個月的照片,她十分欣慰,說看着BB健康可愛,令她更有動力,堅強的繼續接受治療。感恩之餘,更多謝我們醫生團隊為病人設想,尋求最恰當的治理方案。
醫學的新發展,都是為病人尋找醫療效果最大,及對病人生活影響最小的方向。10年前,同樣的病例,我們遺憾當時未有足夠數據,提出這類雙贏方案,慶幸今天的媽咪,能夠有更多知情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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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淑儀醫生
香港乳癌基金會創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