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防走私 方便追蹤槍械持牌人警強制彈道測試

反恐防走私 方便追蹤槍械持牌人
警強制彈道測試

【本報訊】全球在恐襲危機下,槍械管制成國際關注焦點。本港警方亦於上周發信給槍牌持有人,要求強制接受槍械彈道辨識測試,新措施由去年要求新槍牌照持有人參與,擴展至現在所有槍牌持有人均需要參與,槍牌持有人必須向警方交槍枝及配對的兩發子彈進行彈道測試,並將記錄存放在現有槍械資料庫備用。有槍牌持有人認為,新措施推行過急,無助規管槍械。
記者:彭碧珊 黃學潤

合法管有槍械的持牌人須將彈藥存放在槍械庫。

警方近日為加強管制私人擁有的槍械,以協助執行調查槍械案件的工作及保障公眾安全,向全港管有槍械彈藥牌照的1,234人陸續發信,要求「私人擁有的火器進行彈道辨識」收集數據,以容許法證課在槍械檢驗過程中,用作核對由罪案現場撿獲的槍械或彈藥。內容更提及持牌人須向警察總部法證課呈交指定的火器,以供查驗和進行射擊測試,並就每一火器提供兩發彈藥以作測試之用。持牌人的槍械組件包括槍管、槍膛或撞針,若曾作更換或改動,均須再作彈道辨識。

部份槍械無膛線

消息透露,警方措施是與2007年轟動一時的「槍王」何孟強走私槍械案有關。當年何孟強因走私兩支槍械到內地被判監四年半。案中槍械沒有紀錄,如用作犯案亦未能追蹤犯事者,揭露槍械管制有漏洞。事後警方內部一直建議新增彈道辨識測試,以便追蹤槍械持有人。
射手聯會會長黎永權表示不反對警方的保安考慮,但認為必須情理兼備。他解釋根據《火器及彈藥規例》,警務處長可規定槍牌持牌人呈交槍械或彈藥,以供查驗或測試,否則即屬犯罪,質疑新措施多此一舉,並造成標籤效應及浪費公帑。他又稱目前有部份持牌人的槍械根本無膛線,無法進行彈道辨識,有關措施根本不適用,認為警方應先徵求律政司意見。
亦有持牌人認同新措施,因彈道辨識早在英美國家應用,有助警方查案,但本港在測試操作上有困難,因現行法例規定,持牌人的槍械只供運動、康樂及比賽,否則須儲存於警方認可的槍械庫,持牌人不能將子彈帶離指定槍械庫或靶場以外地方,籲警方向持牌人發「行街紙」以便攜帶槍械和子彈作測試。
警方稱,前年9月已諮詢相關槍械經營人,並於去年7月開始分階段實施。首階段已為所有新批出管有權牌照的槍械進行測試,現逐步將計劃擴至所有持牌人,分階段為射擊會及個人的持有人記錄。警方於11月已去信全港射擊會作諮詢,其後會諮詢個人的槍牌持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