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轟政府無提醒 侯志強稱未驚過

村民轟政府無提醒 侯志強稱未驚過

【本報訊】法官昨日判刑時,特別引述兩封來自村長和村代表的求情信,當中力指套丁歷史悠久,更反問若賣丁不合法,「為何各大鄉村能大興土木,小村卻日夕凋零?」,而政府部門卻視若無睹,多年來一直「未盡提醒之責」,令村民習非成是,才誤墮法網。
本案各被告由於有丁無地,被發展商收購丁權而捲入本案,上水鄉事委員會主席侯志強對於新界不少原居民有丁無地的情況,他說「不嬲都要自己諗辦法㗎嘛」,「你冇聽過我哋特首講咩,辦法總比困難多吖嘛」。他不認為法庭判決是切斷原居民的去路,「條條大路通羅馬吖嘛,點斷得呢?」至於會否擔心日後被政黨或其他人揭發,侯志強豪言:「個驚字我N年前都講咗唔識寫!」
辯方昨午開庭前,才將集齊逾50封求情信整理好,法官沈小民不滿辯方大狀黃志偉臨判刑前才交出,為此接連批評他「其實你有冇做過嘢㗎」。黃解釋至昨晨才收齊信件,其間旁聽家屬和村民議論紛紛,法官最終讓黃讀出信件撮要。
撰信人除了被告及其親友、多條村的村長、原居民和村民外,亦包括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鑑林。陳為第九被告鄭興求情指,鄭是農民出身,對法律認識不深,相信他因無知下犯案,望獲輕判。

大輋村姓鄭村民稱判刑重,指被告「又冇殺人,又冇偷錢」。

求情指發展未影響福利

大輋村原居民和村民的求情信亦指,套丁發展之事並未影響該村福利,對村民和原居民亦沒任何損害,力陳從未聽聞套丁是犯法,相信各被告是不懂法例才誤墮法網,要求法庭判非監禁式刑罰。其他求情信則力挺被告們非大奸大惡、十惡不赦,經此一事已受教訓,並稱懲罰只是手段而非目的,望法庭網開一面。有村民肉緊說:「又冇殺人,又冇偷錢,佢哋係誤觸法網,警告式(刑罰)咪得囉,真係冇侵害到任何人吖嘛!」第二被告陳志昌的兄長亦批評判刑太重、不合理,會考慮上訴。
本報記者曾經走訪涉案的沙田大輋村,該村村民人數不多,只有30多間村屋。大輋村村代表鄭俊民強調,村民未有反對涉案發展計劃,相反荒廢土地雜草叢生,蚊患嚴重,又有野豬入侵。他無奈慨嘆村民只屬蟻民,擔心一旦成為案例會嚇窒整個新界的鄉村發展。
■記者蔡少玲、陸羽平、歐陽聯發

被告家屬對判決感到失望,離庭時忍不住落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