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被斥有鼓勵套丁之嫌

林鄭被斥有鼓勵套丁之嫌

【本報訊】多名原居民因套丁被法庭判囚,有新界人將矛頭直指向曾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指她2007年曾去信鄉議局,表明將丁權私下轉讓只會收回土地,不會對建屋牌照持有人作刑事定罪,令原居民誤以為套丁沒有問題,有立法會前議員亦批評,有關說法有鼓勵套丁之嫌。

促列明為刑事罪

本身是新界社團聯會會長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志祥批評,政府丁屋政策含混,林鄭當年說法令不少新界原居民以為套丁不會有事,他指政府有必要澄清,並應容許有丁權但無地的原居民,可以和發展商合作建屋。立法會前議員、土地監察主席李永達亦指,林鄭當年說法有鼓勵原居民套丁之嫌,認為政府應該盡快修例,將套丁列明為刑事罪。
而林鄭昨出席立法會時,被追問當年為何向鄉議局發出有關信件,她拒回應。地政總署昨指,該署認為法庭裁決有助提醒丁屋申請人,套丁違反政策原意和契約條款,當事人有可能因作虛假聲明或串謀瞞騙政府行為而觸犯刑事罪行,他們會借鑑這宗案件,加強與執法部門合作跟進可疑個案。發展局發言人則稱,政府有檢討小型屋宇政策,但檢討仍在進行中,現階段沒有具體修訂政策的建議。
■記者林俊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