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收受新地高層賄款而被判囚7年半的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被指拖欠東亞銀行高達6,000萬元債務,於2013年被頒令破產。許仕仁的破產受託人前日入稟高等法院,指在2007至2012年間,許仕仁以支票形式將1,582萬元交給他的公司德福企業及好友關雄生,受託人現要求兩者交還有關款項。
記者:黃幗慧
破產受託人李約翰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JLA Asia Limited)於今年9月在高院的閉門聆訊中,申請向第三方查問許仕仁財產的去向,法庭當時批准申請。
許妻現為該公司董事
許仕仁的破產受託人在入稟狀指,許於2007年5月14日至2012年3月12日間,開出41張支票予德福企業有限公司,涉及1,529萬元。據資料,於2004年間,德福企業由許仕仁及其妻羅美美擔任董事,但現只剩下羅美美一人。而在貪污案中,德福企業擔當重要角色,許仕仁透過德福企業與新地簽訂顧問合約、與新地簽署禮頓山豪宅的租約、向新地旗下財務公司申請無抵押貸款,而當中1,118萬元賄款,也是新地高層透過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存入德福企業戶口。
破產受託人亦指,許於2008年12月16日、2009年10月27日、2010年4月27日,以3張支票給予關雄生53萬元。破產受託人稱今年2月至10月,分別兩度發信將追債一事通知德福企業及關雄生。
貪污案共4名被告,包括許仕仁(67歲)、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64歲)、新地前執董陳鉅源(67歲)、關雄生(65歲)被裁定串謀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等5罪成立。控方指許於2005年上任政務司司長前後,從新地收取850萬元及1,118萬元、無抵押貸款、免租金租住禮頓山相連豪宅單位等利益。許及郭分別被判囚7年半及5年,陳及關則分別被判監6年及5年。上訴案在上月初審結,正等候判決。
案件編號:HCA285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