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機場國泰城美心食堂一名女收銀員稱支付母親醫藥費後沒錢用,在工作期間18次故意不將食客的收費入機,卻向食客收足全款,將差價中飽私囊,涉款共590元。女職員早前承認3項盜竊罪,昨判1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判刑時指,雖然涉案金額不高,但被告葉秀蘭(29歲)監守自盜,「穿櫃桶底」的行為違反誠信,一般而言須判即時監禁,但考慮被告初犯,遂給她一次機會。案情指案發食堂的審計經理於今年9月發現收銀紀錄與閉路電視紀錄有出入,着食堂經理調查。經理核對後,發現被告分別於今年8月25、27及28日間,18次漏計部份收費,遂於10月19日報警。被告同日在逸東邨寓所被捕。
案件編號:TWCC2914/15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