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市民報警 指有線職員涉作假證供誣告警被指謊稱已諮詢律政司 拒查案

小市民報警 指有線職員涉作假證供誣告
警被指謊稱已諮詢律政司 拒查案

【本報訊】有線難Cut,時有所聞,但因想Cut有線反被職員誣告毆打,則聳人聽聞。有線用戶黃先生3年多前在有線分店辦理續約手續期間,不滿店員態度引發口角,反被屈毆打,更遭警方檢控。法庭還事主清白,更指出兩名有線職員可能合謀說謊誣告,但負責調查的警員謊稱已諮詢律政司意見,拒絕重新調查案件。
記者:賴莉娜 馬志剛

立會議員梁耀忠(中)昨陪同黃先生(左)及陳小姐召開記招,交代警方懷疑失職事件。李家皓攝

事主黃先生2012年7月9日到深水埗福華街有線電視分店打算續約,目擊職員敷衍一名到場更換解碼器的長者,他出口相助與職員發生口角,憤而提出解約。職員報警反指被黃毆打,另一職員亦報稱被打中後腦。
雖然店舖門口有閉路電視拍到當時情況,但警方仍決定起訴黃,案件同年12月在觀塘裁判法院審理。黃先生指法官僅花40分鐘看過閉路電視片段已認同他無可能襲擊二人,決定撤銷控罪,判詞更質疑職員有可能合謀作供。
黃先生事後帶同法庭判詞和錄音到深水埗警區報案,要求調查兩名有線職員是否宣誓作假證供及妨礙司法公正,警方4個月後才回覆稱案件列作「求警協助」處理。拖延至2013年底,他終接獲警方回信,稱已完成調查他涉嫌襲擊有線職員一案,認為無足夠證據,不會再控告他,卻未有提及他投訴兩名職員一事。
黃再向深水埗警區追問,負責警員卻回覆稱已取得律政司法律意見,認為無足夠證據起訴任何人,故不會起訴兩名有線職員。黃先生因警方從未向他錄取口供而心生懷疑,今年7月致電律政司求證,結果律政司回覆稱警方從無就他投訴有線職員的案件徵詢法律意見。
黃先生隨即向投訴警察課投訴兩宗案件的處理手法和負責警員,「開頭回覆話我值得幫忙,應承我搵第二隊啲警員處理,結果拖咗一個月,搵番相同警員同我講佢哋唔告我!」

監警會稱不接受私人投訴

黃先生直指警方的處理手法令他對警隊失去信心,曾致電監警會要求跟進,但監警會卻以不接受私人投訴為由拒絕。至於會否向有線職員提出私人刑事檢控,黃先生直指今次事件「錯不在我」,重申自己是為幫助被欺負的長者,「我唔係為咗自己利益,有乜理由我自己攞錢出嚟去做一啲警方應該做嘅嘢?」
協助黃先生的街工立法會議員梁耀忠批評一再有警員借律政司過橋講大話,要求警方就事件道歉;又質疑監警會對投訴束手無策,就如涉用警棍毆打途人的退休警司朱經緯一案一拖再拖,要求監警會檢討只能跟進由投訴警察課匯報個案的做法。警方證實2013年1月收到黃先生報案,要求調查一宗懷疑提供假證供案,案件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但經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無足夠證據進行拘控行動,已將結果通知黃先生。至於黃先生的投訴,投訴警察課會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處理,現階段不作評論。律政司回應查詢就稱,現階段無足夠資料對案件作任何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