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女顧客在3間惠康超市發現店內出售過期、發霉食物,及沒在包裝火腿片加標籤,購買後遂向食環署投訴。經營惠康的牛奶有限公司昨認罪,求情指公司規模大已盡力管理,又稱會送米或餅予檢舉的顧客。
官:好似要畀掌聲
裁判官判被告罰款4.6萬元及繳付4,590元化驗費,直言公司大不代表可犯錯,並揶揄稱:「發霉生果送米好似好豪氣,好似要畀啲掌聲。」
牛奶有限公司昨承認3間位於牛頭角得寶花園、彩虹匯八坊及油麻地窩打老道的惠康超市,於今年3月4日至4月14日期間出售過期、發霉及未有加上適當標籤的食物。案情指有女顧客發現牛頭角分店兩度出售分別過了期1至7天的牛奶、午餐肉、火腿片及雞尾腸,並未有在包裝好的火腿片上加上標籤,及後又發現彩虹及油麻地分店出售疑似發霉蘆柑和粟米。
控方指被告由2003年起干犯同類罪行達60次。辯方則稱有關數字若拉勻以年份來計,數字屬偏低,今次犯案屬人為疏忽。特委裁判官余振邦質疑:「咁耐經驗嘅公司點解做到咁?」又質疑何不將送禮資源用於管理上,坦言再犯將會加倍罰款。
案件編號:KTS14546、15370、16086、16031、17060-1/15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