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著名時裝品牌Gucci及YSL早年向品牌偽造公司興訟,美國法院要求中國銀行(3988)提供相關客戶資料,惟遭到該行拒絕,外電報道指,從本月8日起中行或面臨每天5萬美元(38.75萬港元)的罰款,直至願意遵守裁決為止,即一年要繳交約1.4億港元罰款。
早於2010年時,Gucci、YSL及Bottega Veneta對一些涉嫌偽造其商品的中國公司提出起訴,美國紐約曼哈頓地方法院法官蘇利文要求中行提供2011年的客戶資料,惟中行拒絕了這一要求,法院今年9月再次提出這要求。而中行稱提供這些信息會侵犯私隱。
故此,該法院上周以拒絕提供相關客戶數據和蔑視法庭罪,起訴了這國有銀行。法官蘇利文表示,中行拒絕遵守美國法律,還持續在美國經營活動獲利,對公眾和原告造成重大傷害,只有高額罰款才能對中國銀行形成強制效果。同時蘇利文還要求中國銀行承擔訴訟費。中行對此提出上訴,並表示這家法院不具備管轄權。
Gucci等品牌要求美國法院判處中行1,200萬美元賠償金,以彌補假貨對其造成的損失。中行一方律師則稱,法院應尊重中行遵守中國法律的義務,未能交出客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