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因工程延誤而預算超支,政府終於拋出一個似是而非的方案:港鐵將會舉債來派發特別股息,政府作為大股東將會收到一筆為數約195億的現金,大致跟預算超支金額相若。政府收到特別股息,就會向立法會申請追加撥款。當然,官員和立法會裏的建制派可以大條道理支持撥款議案,並且說是由港鐵支付。
羊毛出自羊身上,天下間也沒有無緣無故送錢讓人家埋單的上市公司。港鐵派特別股息,一樣有代價;就算假設利率繼續維持在低水平,貸款始終要償還。一般而言,企業舉債作投資,是要尋求回報。可是這筆派發出去的特別股息,對港鐵股東回報是零。換言之,這次舉動是先使未來錢,就正如一切政治主導的分配行為,都是放棄長遠利益以換取眼前的方便。
政府既是港鐵大股東,亦同時是高鐵項目的客戶,更是運輸政策的監管機構,三個角色的衝突根本無法理順。工程延誤和超支的責任誰屬,本來就有法律和政治的兩個角度去分析。有理由相信,要是政府有足夠的法律依據去指出責任在港鐵,政府大可循司法途徑向港鐵追討。現在的權宜之計,反映了政府根本沒有足夠的理據去要求港鐵承擔超支的金額。忽然變換角色以大股東身份去掏空港鐵,手段比起坊間的「妖股」大股東更不堪,實在有辱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
假如要不動用庫房儲備去支付預算超支的部份,政府大可以沽出持有的港鐵股票。以港鐵的市值二千一百多億元計,政府要是悉數將持有的港鐵股票沽出,得到近千五億的現金,想做甚麼都可以,只要通過立法會的那一關就可以。退一萬步說,政府作為監管機構,法理上仍然有權去控制港鐵的營運,所以根本不存在甚麼「不做大股東就沒有話事權」。雖然政府以出售港鐵股份「填氹」是最公道,但也可以很肯定的說,政府無論如何都不會選擇這一條路。
既然政府要以股東身份迫使港鐵負上高鐵的財務責任,另一個公道的做法,就是先將港鐵流通的股份收購,取消上市公司的身份,港鐵的總裁也順理成章變身特區鐵路署署長,完全地整合擁有、營運和監管的功能。之後政府想怎樣調動資金,至少也不會拖累小股東。坦白說,這個方案有一定的政治市場,畢竟有許多思想單純的人會以為,由政府去營運港鐵,少數有政治影響力的人就可以透過他們的特殊身份,去控制這個機構,例如政客可以不斷要求減價來換取他們個人的政治本錢。最極端的可能性,就是最終由政府包辦港鐵的一切成本,全民免費,最終由納稅人找數。結果肯定,服務水平和穩定不如今天,也將會有更多因鐵路服務而引起的政治爭議;然而,這亦正是政客最希望見到的局面。
以目前特區政府的現實看來,最可能的是甚麼都不變。特區的政治問責官員,其實是最沒有原則的一群生物,對他們來說,能夠繼續在其位就是功德,所以不變應萬變乃是至安全的選擇。不過,偏偏這條路,對社會的代價最大。政府以港鐵大股東的身份,赤裸裸地犧牲一家上市公司的長遠財政健康來掩飾政治責任,而且要發生在香港這個國際金融中心,這不是國際級醜聞是甚麼?
還不如把高鐵送給鐵總
作為一家傳統的藍籌上市公司,所謂港鐵小股東其實有不少是基金,更包括香港人被迫買下的「強迫(積)金」。今次政府以大股東身份提出的方案,要這些小股東批准。雖然在消息公佈後,有不少所謂大行的分析報告,甚至連一直以捍衞企業管治為標誌的David Webb,都跑出來支持派息。但站在民眾的利益,尤其是那些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被迫透過「強迫(積)金」而持有港鐵的小市民,我們沒有理由讓少數可能被政府收買了的基金經理去代我們作出決定。
至於處理高鐵的手尾,正所謂冤有頭債有主,我有個極大膽的提議:既然甚麼一帶一路就是要向外輸出基建兼附送融資,高鐵香港段又是國家派下來要特區政府完成的任務,何不將這個爛攤子交回中國鐵路總公司(簡稱鐵總),之前已經投入資本反正覆水難收。投機學上,這個做法叫止蝕,長遠而言是最聰明的做法。
李兆富
Common Ground HK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