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發售煥然壹居搞出公關大災難,完全是管理及決策人員掉以輕心之過。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為免公眾有所誤會,馬上澄清煥然壹居並非資助公屋或居屋,不須依照房委會政策去制訂銷售細節,亦非由他以問責局長身份督導,換言之,這次市建局搞出個「大頭佛」,完全與政府無關,公眾不要以為市建局因被迫執行政府任務,方才「出此下策」。
市建局在這次事件中自把自為,決策者如主席蘇慶和及非執董黃遠輝(事後解畫代表)等都是極資深的房屋政策專家,為何仍會錯得如此離譜,且是由市建局內的民意代表率先提出問題?
對公眾最大的問題是單身人士月入上限為六萬元,但對市建局民意代表最大的問題是決策過程僅在會議完成後「其他事項」的議程中草草推出及通過。「其他事項」從來不是討論重大議題的程序,加上事先沒有提示及提供相關資料,所以不少成員都會離席,不知或無法表達意見。市建局主席這樣安排煥然壹居的售價討論,到底是別有用心或是掉以輕心?事後補鑊的消息人士當然不會承認是有心之失!
消息人士解釋,煥然壹居是市建局的首個資助房屋項目,且屬一次性,所以沒有參照居屋的計算售價方法。不過,市建局過去出售新樓,從來不會以資助房屋方式定價,即使有人批評定價過高,市建局也以「專業測量師參考最新市價得出的結果」為理由,堅持不會補貼買家,以免市建局的收入及利益受損(市建局須自負盈虧,與普通發展商無異)。
事實上,煥然壹居的設計及質素絕非居屋水平,位置亦屬豪宅邊緣級數,絕對不應以資助房屋價格出售,為何市建局有此一次性創舉?其背後的原因及政治理由是甚麼,公眾永遠不會知道,但卻有權要求此例一開,日後市建局的所有新樓,應以同樣的資助方式惠及不同階層!
成為政府推行房策工具
市建局一旦淪為提供資助房屋的機構,理應由運房局同時擔任主席,以免政出多門,在提供資助房屋(尤其是董建華及王于漸最近提出的「賣大包」政策)時不會一時一樣,令公眾無所適從。當年的房委會便是以此為理由「收歸國有」,由局長孫明揚兼任主席兼即時生效。
況且,這次市建局解釋為何單身人士與其他申請人(家庭單位)的入息上限劃一為六萬元,皆因市建局不屬政府機構,故月入上限不劃一可能構成歧視,有被人提出司法覆核的危險,因此市建局倘若與房委會看齊,歧視及司法覆核的風險即不再存在,單身與家庭申請人的入息與資產上限亦毋須看齊,以免引起公眾非議。
蘇慶和年前臨危受命,接替張震遠出任市建局主席時,強調市建局與一般發展商無異,緣何今天出爾反爾,把市建局的私樓以資助房屋方式八折發售,銷售對象及目標且是「惠及無法申請居屋及買私樓的夾心階層」?
如今市建局召開緊急董事局會議,重新討論煥然壹居的銷售安排,把單身月入上限減半,原因是「此做法為居屋所用,最有根據」,可見市建局正走向房委會的舊路,成為政府推行房屋政策的另一工具,政策會漸趨一致。
市建局過去以市價賣樓,從不需理會負擔能力,只計能多快售清。如今以六萬元的入息上限,也只有338伙符合申請人的負擔能力,若上限減半,則更只有8伙最細的開放式單位勉強可由單身人士「供得起」。
因此,不論市建局把單身人士的入息上限調低至甚麼程度,將來購入單位的業主也一定是虛報個人資料或由他人資助的居多,這種自欺欺人的風氣,充份反應了今天政府施政的不知前因、不擇手段、不理後果。當年房委會委員通過由局長兼任主席,房委會從此淪為橡皮圖章,停止賣樓及建樓去催谷私人樓市,終至今天的樓價失控;市建局改變初衷,自願擔當房協與房委會的角色,第一步已惹來這許多質疑及非議,可見特區政府的房屋政策的確所託非人。
周信
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