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隸屬落馬洲管制站的三名海關關員,前年處理一宗私煙案時涉瀆職,擅減私煙罰款「遷就」破產貨車司機。三人及後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昨被裁定罪脫。裁判官雖不接納污點證人、即聲稱有份參與銷毀私煙關員的供詞,但強調該關員的證供顯示,他對銷毀私煙一事並無感到不妥,質疑銷毀私煙「究竟係咪海關一貫不當嘅做法」。
污點證人證供受質疑
涉案被告為海關督察趙鏡和(53歲)、江詠儀(33歲)及高級關員周光華(46歲),三人昨獲逾50名同袍出庭支持,獲判無罪後各人隨即互相恭賀。江散庭後在法院內逗留逾3小時始步出法庭,其友人圖妨礙記者採訪,先後不斷向記者咳嗽及阻擋記者離開。
裁判官指,關鍵污點證人羅耀鋒在銷毀私煙的程序、填寫罰款金額等證供上,與涉案貨車司機有出入;而他向廉署所錄取的口供與庭上供詞亦有分歧,同意辯方所指他有講大話之嫌,認為其證供難以令人信服。
案件編號: FLCC2082/15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