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 被梁振英們鄙視的道德約束力 -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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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梁振英們鄙視的道德約束力 - 李平

港大畢業生議會三個月內舉行兩次特別會員大會,以大比數通過有關副校任命、校委會主席任命的議案,彰顯了港大校友捍衞學術自由、校園自主等核心價值的決心。但是,這些良心議案只有道德約束力,對有關任命的運作並沒有法律或制度上的約束力,會否被採納完全取決於當權者的心態。而梁振英及港大校委會中的梁粉等親共人士,一再鄙視這些議案、鄙視這種道德約束力,校友和公眾徒喚奈何?
根據《港大條例》成立的畢業生議會,有權選出成員加入校董會、討論大學事務、與大學管理層溝通,但通過的決議,對大學運作並沒有實質的約束力,只具道德意義。港大畢業生議會兩度舉行特別大會,9月1日高票通過的議案未被校委會採納,11月29日的投票主要是跟進上次議案。問題是,梁振英大有可能隔一段時間後再任命李國章出任港大校委會主席,屆時,港大校友還能做甚麼、還要做甚麼?
議會9月通過的議案,包括要求校委會30日內確認提名委員會提名的副校長、取消行政長官做校監、校委會主席需由教職員及學生可接受的人選擔任。但是,校委會否決了提名委員會提名的陳文敏出任副校長,於是,議會11月通過新議案對校委會決定表示遺憾、要求14日內交代否決依據。不難想像,現時沒有主席的校委會再過多幾個14日,也不會作出交代,港大校友關注組是不是要再發起一次特別會議,再次通過議案表示遺憾、再次給一個限期交代的最後通牒?

反道德言行不會到此為止

港大畢業生議會通過的良心議案,本來應讓梁振英、李國章、盧寵茂等人感受到有自律需要、有道德約束力,但中港官場的融合、香港核心價值持續被蠶食,已令梁振英政府諸多高官、港大校委會諸多名人陷於道德崩壞。如果拿他們的言行去對照德國哲學家康德等人對道德約束力的論述,顯而易見的是,梁振英之流的非理性、反道德言行,不會到此而止。
德國哲學家康德認為,道德約束力源自理性的人具有遵循法則的能力,兼且會追問自身的行動準則是否能成為普遍的道德法則,而後人又對康德的道德約束力說概括出三重意義,一是道德要求一體適用,人們無所逃;二是道德要求具有權威,若有人忽略道德的要求,則此人可說是非理性的;三是道德所要求的權威是至高無上的,其他一切考慮如與道德要求衝突則必須放棄。以梁振英之流的好鬥,還會接受道德約束力嗎?對他們來說,利益顯然比道德更有約束力,梁振英委任李國章出任港大校委會主席只是時間問題,李國章把港大鬥得烏煙瘴氣只是時間問題。

不影響運作良心議案徒勞

可悲的是,從港大畢業生議會兩次投票人數及影響來看,良心議案的道德約束力也在下降,不只親共報章譏諷,港大畢業生議會有成員16萬、只有4,400多人投票不具代表性,連一些本土派組織對議會以新的議案批評否決議案者也大加嘲笑。面對無視道德約束力的梁振英之流,以議案表達民意、展現道德要求,不是不需要,而是遠遠不夠。校委會運作不曾受議案影響,議案所提的要求根本擺不上議程,無恥者可以照樣在會上大放厥詞,個別委員的不滿也好,畢業生議會的抗議也罷,又有何影響?
一旦梁振英委任李國章出任校委會主席,再對他們提出任何道德要求的議案都是徒勞的。只有圍堵校委會、罷課等抗議行動,直接影響校委會運作、影響港大運作,才可能觸動他們去反省。當然,他們也可能被激怒而採取更非理性的行動,從而引起更多港大校友、更多市民加入抗議,港大或許可因此經歷鳳凰湼槃而浴火重生,總好過像現在這樣被溫水煮蛙、慢性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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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