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神父促撤兩港毒販死刑

甘神父促撤兩港毒販死刑

【本報訊】香港取消死刑委員會昨趁世界城市廢除死刑日,分別到印尼駐港總領事館及中聯辦外請願,要求撤回兩名香港毒販死刑判決。

到印尼領館中聯辦請願

成員甘浩望認為販毒罪不致死,要求兩國廢除死刑,尊重生命及人權。港人黃志平日前因販運860公斤冰毒在印尼耶加達被判死刑。甘浩望神父與6名香港取消死刑委員會成員及支持者,昨帶同標語及橫額到印尼駐港總領事館外請願,高呼「Respect Human Right(尊重人權)」及「Respect Human Life(尊重生命)」,要求撤回死刑判決,並全面廢除死刑。
請願人士其後再到西環中聯辦外,要求撤銷另一宗姓黃玉器商人於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被搜獲可卡因判死刑案,並廢除所有與毒品相關死刑罪行。
致力推動廢除死刑的甘浩望神父表示,死刑是殘忍行為,根據國際人權標準,毒品罪行不屬最嚴重罪行範圍,無人有權以法律處死他人。他指死刑不能有效防止罪案,而廢除死刑的國家罪案率未見有急速增長,不少東南亞國家正研究以其他懲罰代替。
■記者佘錦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