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任職魔術師的準新郎於婚前9日在學校教授魔術後,行經大埔公路時發現一名穿校服的中四女生,一時色心起將她推入殘廁,說「我想舒服吓」,並拉下褲鏈掏出陽具。案件首次提訊翌日,正是魔術師與未婚妻行禮的好日子,但他還柙而錯過婚期。準新郎昨在粉嶺法院認罪,還柙候判,未婚妻對他不離不棄,現身法庭以示支持。
記者:戴國輝
被告陳國濤(34歲)承認一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一項新增的刑事恐嚇罪。他於2003年有非禮案底,案發日在大埔一所中學教魔術班,每隔兩周上堂一次。他原定10月4日結婚,辯方稱婚期已押後,但未婚妻已原諒被告。
案發於今年9月25日下午,15歲念中四的女事主沿一條僻靜小路向樟樹灘路獨自回家,遇上剛下課的被告,二人並不相識。初時被告在她前方幾十米,但多次回頭望她。稍後被告與她並排而行,事主加快及減慢步速,被告照跟。
當二人行至樟樹灘公廁時,被告突然將事主推入殘廁。事主大驚尖叫,被告關上廁所門,略帶緊張地說:「我係年青人,我有個慾望,如果你滿足到我,我就唔會傷害你!」他拉下褲鏈,掏出已勃起的陽具。事主尖叫,被告用手緊按她的口,最終逃離廁所。事件歷時一分鐘,事主向途人稱遇上「變態佬」,回家通知母親報警。
向事主說:我想舒服吓
警方從中學的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被告蹤影,與校方確認被告身份,同月30日將他拘捕。他警誡下承認一時性衝動犯案,曾向事主說「我想舒服吓」。
辯方昨指事主非被告學生,被告因一時色心起才犯案,犯案時間短,且已被扣押兩個月,望能被判短期監禁,或索閱感化官報告才判刑。
主任裁判官吳蕙芳指被告不年輕,不適宜判感化,判監是唯一選擇,現索閱被告背景及心理專家報告,及事主的創傷報告,還柙至本月21日判刑。
案件編號:FLCC515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