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無法證實頂新油有害台「黑心油」6被告脫罪

官指無法證實頂新油有害
台「黑心油」6被告脫罪

去年10月轟動台灣的頂新飼料油案,頂新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被彰化地檢署以違反《食品安全衞生管理法》等5項罪名,求判30年監禁及沒收公司4.4億元(新台幣,下同,約1億港元)。但經一年審訊,彰化法院昨日一審宣判魏等6名被告全部無罪,另1名被告另案宣判。檢方表示會上訴。

本案去年10月被揭發,頂新公司生產食用油時向越南大幸福公司進口原料油,但檢方調查後認為,大幸福公司主要經營飼料油,其原料油用來餵豬,且會加工做成腰果油用來製作瓷磚塗料,其油品根本不符食用標準,不能生產食用油。事件被媒體揭發後轟動一時。
檢方於去年10月起訴包括58歲的魏應充、頂新製油代理董事長陳茂嘉(43歲)、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56歲)等人,其中檢方認為魏在40年前就有油品製造經驗,對於油品品質、價格及相關法令應很熟悉,卻為圖謀私利公然犯法,因此建議對魏應處30年監禁重罰,為台灣食安事件求刑最重案例。

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

檢方表明會上訴

但魏早前對控罪矢口否認,指公司業務龐大,因組織管理分層太多,否認對事件知情。檢方在比對公司文件及會議資料後,則仍認定魏明知大幸福油源有問題,仍指示下屬繼續採購,甚至要求團隊評估與大幸福成為戰略夥伴的可行性,犯罪後更無悔意且把責任推給下屬。
案件由彰化法院3位法官審理,昨日下午一審宣判魏等6名被告無罪,另1名頂新員工被告則另案宣判。法官指出多項理由支持判決,包括檢方檢驗油的方法不適用於對比衞生安全標準、無法舉證油品原料是由病死豬熬製,以及現存證據無法證實頂新油品危害人體等。而檢方已表明會上訴。
頂新於2013年曾被揭發生產食用油含銅葉綠素,去年9月又被揭發旗下味全公司多項產品被查出使用問題油製造;10月又發生飼料油事件,一年被踢爆3次黑心油,頂新連同旗下正義、味全公司生產的食品紛紛「中招」。事件令台灣輿論譁然,公司信譽幾乎蕩然無存。魏一度被羈押104天,後以3億元(約7千萬港元)保釋候查。昨午他未有到場聆聽判決。
台灣《蘋果日報》

頂新油案被告

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
 求刑︰30年 一審判決︰無罪

頂新董事長陳茂嘉
 求刑︰18年 一審判決︰無罪

頂新製油前總經理常梅峯
 求刑︰25年 一審判決︰無罪

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
 求刑︰18年 一審判決︰無罪

頂新製油屏東前廠長曾啟明
 求刑︰無具體刑度 一審判決︰無罪

頂新製油屏東廠前品管組長蔡俊勇
 求刑︰無具體刑度 一審判決︰無罪

頂新製油總部管理課辦事員江淑端
 求刑︰無具體刑度 一審判決︰另案宣判
資料來源: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