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籌遵守企業守則比率高

藍籌遵守企業守則比率高

【本報訊】聯交所發表《企業管理常規情況》2014年報告,發現恒指成份股,以及大市值的公司,遵守《企業管治守則》比率,比非恒指成份股高3.3%。不過就遵守所有守則的恒指公司(藍籌),較兩年前少7.4個百分點。
港交所集團監管事務總監兼上市主管戴林瀚指出,上市公司守則條文遵守率維持在高水平,不過就其選擇偏離守則條文而作的解釋,整體質素仍有改進空間。
明年1月1日起,《企業管治守則》修訂生效,新例下,董事會應持續監督上市公司的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公司需以敍述形式披露相關措施,以及設立內部審核,亦可外判予勝任人士,亦需界定董事會及管理層的角色與職責等。
聯交所列出五大最少人遵守的守則,其中最嚴重者是主席、行政總裁欠區分。報告指,只有64%公司區分主席及行政總裁。公司多數解釋同一人兼任兩職,可提供有力及一致的領導、且該人對營運業務有深入認識等等。但聯交所認為區分兩職是最佳常規(best practice),英、澳、新加坡等地皆採納,而且一人身兼兩職會令公司權力由一人獨攬,缺乏制衡,建議上市公司應處理。
總括而言,聯交所又認為,上市公司就未遵守條文的解釋質素參差,更有「公式化」、含糊其詞、重覆的解釋,籲各行業的上市公司應考慮本身情況,解釋偏離守則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