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紐約人多車多,其實單車亦不少,所以「人車相撞」或「人車爭路」的情況相當嚴重。有見及此,有市議員建議就「單車毋須在紅燈前停下」立法,希望減低傷亡率。
「在紐約市,沒有甚麼比遇到騎單車者更恐怖。」一位紐約居民這樣形容。這的確是事實,只要站在哥倫布圓環(Columbus Circle)一會兒,不難發現有不少騎單車者衝紅燈,他們完全沒想過停下,即使有路上有人也不理。
有見及此,布魯克林市議員雷諾索(Antonio Reynoso)提出立法建議,認為應容許騎單車者將「紅燈」或「停低標誌」看待成「避開標誌」,意味騎單車者可視乎情況,才決定應該加速或者停低。
熱愛騎單車的雷諾索認為,騎單車與駕駛汽車不同,「騎單車者如果在每個停車標誌均停下、開車、停下、開車,這是十分不明智」。
有市民則認為新例作用不大,「我一直住在布魯克林,我經常見到騎單車者衝紅燈」;又說「市政府用這麼多錢興建單車徑,但他們沒有使用」。
不過,公平點說,不少行人有時為貪一時之快,站在單車徑上低頭看電話,其實一樣有機會導致意外,所以不應該將意外完全歸咎於單車者。
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美國《紐約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