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孫聯署求情 稱原諒好爸爸揮鎚誤殺妻子 老翁判囚七年

兒孫聯署求情 稱原諒好爸爸
揮鎚誤殺妻子 老翁判囚七年

【本報訊】七旬老婦不滿丈夫扣起綜援金,先罵對方「冚家鏟」,後以生果刀及鎚子施襲。老翁最後奪鎚還擊,狂打妻子的頭和面致死,伴屍一晚後被捕。被控謀殺的老翁經審訊後被裁定誤殺罪成,其子女及孫兒聯署撰寫求情信,承認悲劇令家人極心痛,但已原諒父親,懇求法官輕判「年老體弱多病的好爸爸」。法官考慮到被告年邁,判他監禁七年。
記者:黃幗慧

被告胡錦祥(77歲)在案件開審前已承認誤殺,但否認謀殺,審訊後陪審團信納被告因受挑釁而行兇,裁定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成。被告的三名子女及孫兒多人聯署求情信,指家人極心痛,但悲劇既已發生不能挽回,只能接受現實。
兒孫又謂被告沒有不良嗜好,但因健康差及多病痛,令他精神頹喪。他們指被告已深刻反省、後悔和內疚,曾為自己犯下的事而哭泣,故希望法官以憐憫之心輕判這位「年老、體弱多病的好爸爸」。辯方求情指,事件因夫婦對綜援金金額的誤會所致,只涉及小量金錢。
暫委法官馬永新指被告並非暴力的人,他與妻子合力養大三子女,而從子女撰寫的求情信可見,家人已原諒被告,相信當被告刑滿出獄,子女亦會供養及照顧他。但從案情而言,被告向其妻施以暴力的襲擊,令她頭及手臂均嚴重受傷,估計她死前必有恐怖經歷。法官原本判被告監禁9年,但考慮到他年老及沒案底,減刑至7年。

不忿被罵「冚家鏟」

案情指,被告與妻子黎秀芳(76歲)同住在橫頭磡邨宏祖樓一單位。去年5月26日,二人因綜援金起爭執。被告自辯時稱,當日傍晚死者質疑他隱瞞綜援金金額,被告否認,拿出存摺及社署信件證明,但死者不理,將信件及存摺撕毀,又剪爛被告的衣服,罵他「冚家鏟」。被告不忿,向死者掟蕉皮,死者便先後拿起生果刀及鎚子襲擊他。
被告續指,他奪去死者的武器,然後以鎚還擊,打她的頭及面。被告自稱當時已失控,忘記打了多少下,而死者事後躺在床上,直至同晚發現她死去。
翌日早上,被告向兒子承認殺妻,其間一度想尋死。警方與被告登上單位發現死者時,「塊面爛晒」。驗屍報告證實死者面和頭骨有12處骨折。
案件編號:HCCC4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