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綫電視藝人金剛(本名:李信樵)昨凌晨被捲入台灣夜場開槍案!他與友人在夜場與人爭執群毆,其間對方有人持雙槍共開5槍,事後警方以涉嫌殺人未遂及故意傷害等罪名將金剛在內12人移送法辦,經地檢署複訊後,除開槍者外,11人獲釋,但雙方人馬在地檢署又打過,7男1女被帶回警局。金剛並未捲入第二輪打鬥,昨晚獲釋。
記者:楊 倩 王麗春
現年34歲的台灣籍藝人金剛,昨凌晨近3時與5名友人在北市忠孝東路「繽紛年代酒店」消費,準備離開時因碰撞其他酒客爆口角衝突,雙方10多人從電梯口打到酒店大廳,其中對方一人藍朝福(41歲)即拿出兩把制式手槍,先朝大廳天花板開1槍。當時正打得不可開交的雙方聽到槍聲立即走避,金剛一方躲回包廂,但藍男竟持雙槍衝到包廂,朝天花板再連開4槍。混亂中,藍男突遭反擊被痛毆,右手掌被打到骨折。警方趕到後才制止混戰,並在藍男身上查獲兩把制式手槍及16發子彈。
槍手獲保釋後被打
警員攝錄器第一時間畫面顯示,槍手藍朝福雙手被反銬,警方將手槍及彈夾放入膠袋,並對所有人搜身。現場有人對警方說:「被抓到就配合,這沒有甚麼!」槍手和金剛在內共12人被警方帶署助查,事件中3名男子遭毆傷送醫,並無大礙。
在警局時,金剛指自己沒受傷,當時是勸架並沒動手。但對方則指控他也有動手。因雙方都互控傷害,警方將金鋼在內兩邊共11人依傷害罪移送檢方,另開槍的藍朝福依殺人未遂和槍炮條例送法辦。下午移送台北地檢署,當金剛一下車,記者問:「金剛你有沒有開槍?」金剛連打哆嗦搖頭發出「嗚,嗚」怪聲,記者再追問:「你認為是無辜的嗎?」他雙手合十說:「我待會再一併回答,謝謝各位。」
經複訊後,除開槍嫌疑犯被保釋,其餘11人全獲釋。不料完成複訊者一踏出法警室,雙方人馬迫不及待地再度開打,完全不顧媒體在旁拍照錄影,情況相當混亂。有人被踹倒地,一男子打到幾乎甩褲,東西散落地上,連律師都遭殃。有人高喊:「自己人!」女法警吹哨制止,高喊「不要打!」也無人理會。法警隨即通報警方前來,再將7男1女帶回警局訊問。由於當時金剛仍在訊問中,因此未捲入混戰,他離開北檢時被記者告知這場混戰,眼睛瞪大、表情驚訝、不可置信的說:「這麼熱鬧!」
金剛等人初時是被以故意傷害罪移送辦,而按照台灣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致人重傷的,刑罰可高達10年。
無綫製作資源部總監樂易玲回覆《蘋果》查詢稱,事件並未影響金剛原有工作,昨早已經收他電話報平安及交代事件,樂說:「正如報道咁講,金剛喺事發嗰陣見勢色唔啱,第一時間匿喺廁所,等安靜先出嚟協助警方調查,相信佢之後會返香港,冇影響原有嘅工作。」金剛最近踏足飲食界,據稱此次回台灣是跟朋友談合作開店的事,原定下個月才返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