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護非合資格護士 監督者責任更大

學護非合資格護士 
監督者責任更大

【本報訊】北區醫院醫療事故涉及一名護士學生,香港護士協會主席李國麟認為目前難說責任誰屬,指任何用藥都須進行三核五對,認為是否有人漏做步驟應為調查重點。本業為專科醫生的立法會議員郭家麒則認為,負責監督有關護士學生的醫護人員應負更大責任。

無礙日後成正式護士

李國麟指出,事件是藥物事故,臨床上施藥必須由兩名護士進行,須經「三核五對」程序,即使是護士學生也不例外。三核五對即是由藥櫃取出藥物時、由藥瓶或藥袋取出藥物前後三次核對,確保藥物、劑量、途徑、時間及病人無誤。他指出,若做漏任何一個步驟,不管是護士學生或註冊護士,都須負上責任,但護士學生因非合資格護士,須有註冊護士在場監督。
被問到事故是否與公院人手不足及前線壓力大有關,他指目前沒有足夠資料定論,「(三核五對)人手多少都係要做足」。至於會否影響涉事護士學生成為正式護士,李指每間學校的處理都不同,以他任教的公開大學為例,若調查後證實護士學生在臨床上失誤,損害病人,會暫停其臨床工作。
郭家麒醫生指出,涉事護士學生因仍未符合資格,故毋須負上法律責任,不妨礙其日後成為正式護士。他認為,負責指導及監督有關護士學生的醫護人員應負更大責任,事件凸顯了監察問題;至於是否與院方人手安排有關,仍需要進一步調查。他又指,事件不應由北區醫院內部自行調查,以免「自己人查自己人」影響公正性。
■記者朱雋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