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指判刑輕 律師:可區院審

網民指判刑輕 律師:可區院審

【本報訊】不少網民獲悉被告鄺浩雲遭判處監禁16個月後,直指判刑過輕,留言指「邊有咁抵玩㗎!要上訴加刑啦」。

裁判法院最多判3年

律師梁永鏗接受查詢時表示,涉案警員知法犯法,事主在警署內受欺壓,很難自救,本案並非一般在公眾地方發生的非禮案,加上非禮罪最高可判入獄10年,以本案案情的嚴重性,原可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
根據法例,裁判法院最高可判處3年監禁。本報曾向律政司查詢,會否因判刑過輕而提出覆核,發言人表示,會研究裁判官的判刑理據和主控官的報告,才決定是否需要跟進。
警員在警署侵犯女性的案件,最轟動的要數2008年11月,探員梁禮仲非禮及強姦4名女報案人及疑犯,時任「一哥」的警務處處長鄧竟成更為此向受害人致歉。梁承認非禮、強姦等5罪,翌年判監12年。
資深大律師清洪昨亦引用梁禮仲案為本案被告鄺浩雲求情,清洪指該案案情遠比本案嚴重,涉及不止一名受害人,受害人年僅10多歲,本案事主則是一名34歲受過高等教育的內地女醫生,她被侵犯歷時不足5分鐘,希望裁判官輕判被告。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