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相當流行的Hoverboard(懸浮滑板)你玩過了沒有?,在美國紐約大街小巷都有潮人「踩板」,不過這景象將快成過去,因為紐約警方宣佈禁在街上使用,違者罰款500美元(約3,900港元)。
警方指在公眾地方使用Hoverboard會為他人帶來危險,故不准在馬路或行人路使用,違規者會被罰款及沒收懸浮滑板。當局認為Hoverboard是電動的「有車輪裝置」,符合紐約州對汽車的定義,但卻不能在汽車管理局登記,故將其禁用。
有人就質疑當局決定,因相關法規條文指,嚴禁使用的電子車輪裝置必須有手把,但Hoverboard並無手把;其次法規規定電子車輪裝置時速不能超過24公里,但大部份Hoverboard的最高時速均不超過19公里。
英國《每日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