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教育局收不回空置校舍,也因行政失當所致。其中批准上水宣道小學遷校時,合約竟沒要求交回舊校舍,辦學團體得以申請改為教堂;在與中華基督教會青年會(YMCA)簽署將上環青年會中學遷至天水圍前1個月,當時教育署官員與YMCA簽協議免其歸還舊校舍,竟變YMCA私產。
訂協議教局人員已退休
審計報告不點名列出兩宗已收不回校舍個案。一辦學團體2006年獲批轄下學校遷往新校,辦學團體翌年申請將舊校舍改劃為教堂,地政總署諮詢教育局是否保留作教育用途時,局方翻查資料才發現簽訂搬遷合約時,沒列明需歸還舊校舍,原因不明,做法有違一貫重置校舍歸還政策,局方最終不反對轉為教堂。資料顯示,該校為上水宣道小學,辦學團體為九龍塘基督教中華宣道會;政府在2008年開出補地價7,383萬元,翌年減至4,592萬元成交。
另一辦學團體於1960年以私人協約形式獲批土地辦中學,學校於1999年獲批新校舍,雙方在2000年7月簽訂新合約,列明有土地交還條款。但局方6月又書面答允辦學團體,土地交還條款不適用於舊校舍,條件是局方可使用該校舍10年,其後辦學團體可取回校舍。報告指訂立該協議的教育局人員已退休,找不到作出有關安排理據或用意。教局2005年諮詢律政司,結論是難推翻協議。
1元也不用便獲得校舍的是中華基督教會青年會,1964年於上環必列箒士街70號開辦青年會中學,1999年獲批遷校到天水圍新校舍,2002年政府將舊校舍改作臨時校舍。YMCA已將校舍交團體開辦私立小學Island Christian Academy,每年學費101,200元。
■記者倪清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