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商會放蛇舉報白牌車

的士商會放蛇舉報白牌車

【本報訊】北區的士商會為抗議白牌車非法載客影響業界生意,動員的士司機「放蛇」,並以記事冊記錄過程及報警。一名因放蛇被捕的貨車司機否認非法載客罪,案件昨在沙田法院開審。

辯方質疑代人出庭

駕駛的士逾30年的放蛇乘客江瑞棠(57歲)供稱,他於去年8月14日下午致電GoGoVan熱線,要求由上水劍橋廣場前往沙田中央廣場並表明沒帶貨。被告麥國祥(45歲)駕駛一輛貨車載他到目的地,江繳付110元車資後索單據並親自記錄資料。
江盤問下承認是放蛇行動,當日有3名司機參與,晚上集齊資料後報警。辯方指記事冊內筆迹不一,車資亦曾更改,又指記錄是「上水劍橋B座去沙田宜家」,但江庭上稱不知劍橋有分A及B座,質疑「唔同人去放蛇,但就由你一人出庭作供」。辯方續指當日乘客頭髮較江濃密沒兔唇,除黑色背囊外,還帶一個2呎乘3呎速遞袋。有兔唇的江激動否認。江庭外指曾放蛇14次,出庭作供8次。裁判官裁定被告表證成立,下周一裁決。
案件編號:STS542-3/15
■記者楊思雅

放蛇者江瑞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