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跟女兒及單親外孫同住元朗的年輕外婆,今年9月底因貪一時之便,獨留4歲外孫在家,落樓買牛奶,結果外孫貪玩爬窗,失足從2樓住所跌落6米下的平台。外婆早前在屯門法院承認虐兒罪,裁判官昨訓斥她行為自私,若住較高樓層,男童隨時無命,但考慮男童僅受輕傷,輕判她入獄4個月,緩刑15個月。
48歲被告(圖)昨由女兒陪同到庭。代表律師引述感化報告,指被告正受社署輔導,不需要再接受感化。辯方呈上言語治療師所撰求情信,指男童發展遲緩,被告會風雨不改帶男童前往治療,令其深受感動。辯方又指,男童事發後仍對被告信任及依賴,沒有留下陰影,而被告女兒亦無怪責她。
案件編號:TMCC3099/15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