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報稱任職侍應的網台主持鄭永健涉嫌利誘傘後組織成員參選區議會案件,再有兩人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控告他們涉嫌串謀收受鄭永健20萬元賄款,致使其中一人在2015年區議會選舉中參選,被告獲准保釋,將於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收20萬元誘參選
被告為32歲裝修工人顧家豪,及37歲商人陳建隆,同被控一項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名,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7(1)(g)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控罪指,顧家豪及陳建隆涉嫌於今年7月12日至8月9日期間,一起與鄭永健及另一名人士串謀使顧家豪在2015年區議會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即從鄭永健收受一筆15至20萬元的款項,作為顧家豪令陳建隆在該選舉某個指明的地方選區中參選的誘因。本報翻查資料,陳建隆無參加2015年區議會選舉。
另廉署昨落案起訴一名2015年鄉郊代表選舉登記選民,控告她涉嫌收受2,000元賄款,在該選舉中投票予某候選人,及令其母親投票予同一候選人。被告為27歲報稱無業的何靜宜,為元朗十八鄉黃坭墩村的原居民,被控兩項罪名,即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涉嫌分別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1(1)(e)條及第11(1)(g)條。何將於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記者謝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