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型石屎塌落來屋宇署蹺埋手唔理?

巨型石屎塌落來
屋宇署蹺埋手唔理?

大圍一座住宅大廈有業主在平台僭建逾千呎,屋宇署早於2011年發出法庭命令要求拆除,惟事隔逾4年至今,僭建物仍在原地,更疑因改動單位水管致滲水,令地鋪閣樓天花石屎大幅剝落、鋼筋外露,10月初更掉落面積超過2平方呎、5吋厚的石屎險傷人,投訴經年的地鋪業主質疑屋宇署辦事不力。本報於1個月前向屋宇署查詢,但至今仍未獲回覆。
記者:馬志剛

在涉事地鋪經營外賣食店的店東梁先生,憶述巨形石屎掉落猶有餘悸。他指當時自己外出用膳,僅妻子在樓下工作,忽聞轟隆巨響「仲以為行雷」,直至看見混凝土碎屑從樓梯滾落,始知出事。消防曾派人視察,並應屋宇署人員要求清除天花仍存在危險的碎屑。

記者在現場看見兩幅分別約19吋長、17吋和14吋闊,大約5吋厚的混凝土仍在原地,樓梯仍滿布石屎碎屑,樓梯底更出現3呎長裂縫。梁先生用膠凳、膠架暫墊在石屎可能掉落之處,用作卸力,「我怕打穿閣樓地板,直接跌落鋪頭砸親人」。

梁先生指,早在2012年已有天花石屎剝落,兩個存貨的大雪櫃亦被砸爛,他認為是由於僭建單位滲水致天花混凝土霉爛所致,惟通知屋宇署卻無用,「次次嚟到就撓埋對手,話下低有事就下低維修,唔好上去(住宅)喇,次次拍門都拍唔到」。

他說,求助屋宇署多次卻不了了之,亦曾向申訴專員投訴,獲申訴專員回覆「屋宇署告緊佢(住宅單位業主)啦,唔使再追」,直至事件2013年鬧上法庭,梁始知是控告業主在「非法僭建場所將污水渠駁出後街」,而非控告其單位僭建。梁質疑為何業主無視法庭命令長達4年,屋宇署仍然容忍不作跟進,「30日期限、60日要告,呢啲原來全部假嘅」。本報於1個月前向屋宇署查詢,但多番追問下,至今仍未獲任何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