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裁董事須紀錄良好

總裁董事須紀錄良好

【話你知】
《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上周五刊憲,未來12個月如TnG這類手機錢包,須向政府申請牌照。金管局要求行政總裁及董事須為合適人士(fit and proper),即有能力、知識、經驗、良好判斷。當局亦關注這些人士的聲譽及品格,特別是曾否牴觸銀行業、保險業或證券業條例。另外,申請人士的商業紀錄及財政狀況亦受當局關注,但未有提到「曾經破產」是否重要因素。
分析相信當局未有劃一條紅線界定,但破產牽涉信譽及過往財政狀況,或要求申請者面談詳細解釋。
■記者周家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