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錢包TnG 大股東曾破產或礙申請電子支付牌照

手機錢包TnG 大股東曾破產
或礙申請電子支付牌照

【本報訊】TnG手機錢包早前代客繳費引起軒然大波,公司大股東江慶恩背景同樣惹人關注。江在6年前曾經被申請破產,雖然3年後還清債務,但有法律界人士指,金管局審批電子支付公司的董事及行政總裁有嚴格要求,江慶恩曾破產的紀錄,將影響TnG能否取得經營牌照。
記者:周家誠 胡仲邦

電子支付系統涉及市民資金儲存到第三方,以TnG為例,客戶會儲錢到TnG錢包,又會將個人資料給予TnG,而TnG會向商戶按每宗交易收1%至1.5%手續費,牽連面甚廣。電子支付系統現歸由金管局監管,該局要求營運儲值支付公司的董事及行政總裁須有良好品格、能力等。
《蘋果》翻查法院文件,發現TnG行政總裁江慶恩在2009年被長江集團旗下的AMTD Risk Management申請破產令,指他欠債連利息約90萬元。AMTD代表律師指,江慶恩曾提出償還方案,包括出售公司股權,又指受薪於一馬來西亞公司,月薪約6萬港元可用來作分期償還,但他未能提供任何交易文件及僱員紀錄證據。法官最後宣佈AMTD勝訴,頒令江慶恩破產。

「經歷有血有淚」

江慶恩接受《蘋果》訪問時談破產一事,表現激動,稱自己當時因一單收購案件打官司,周轉不靈未能及時償還AMTD兩期樓宇按揭,「個經歷有血有淚,不足為外人道!」但未有透露這宗令他傾家蕩產的收購案細節。最終他與ATMD和解並還清債務,2012年7月破產令獲廢止。
江強調自己在技術上不算破產人士,又稱自己絕對是有誠信的人,不希望過去事件影響客戶信心,強調TnG的客戶資金餘額絕不會拿來作投資,亦不會售賣客戶個人資料。TnG有意向金管局申請儲值支付工具牌照。
據金管局備忘錄,董事及行政總裁必須為合適人選,有能力、知識及經驗等等,但未有列明「曾破產」是否考慮因素之一。
熟悉破產法的執業律師梁永鏗表示,欠債人只要成功還款,均可以向破產管理署申請廢止令「洗底」,但申請專業牌照時,過往紀錄或成監管機構考慮因素。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則稱,當局會考慮曾破產人士是否適合任金融公司高層,「例如當事人是否曾欠巨額債務?是否有提早償還?有沒有隱藏(破產)事實?現在有沒有改善?」若事過境遷,當局或仍能批准他申領牌照。
除了TnG外,江慶恩同時是手機應用程式開發商SINO Dynamic大股東,公司2009年起開始營業,他稱現時每年盈利達數千萬元,客戶包括友邦、宏利及數碼通等,「我作為大股東有分紅,所以有足夠資金營運TnG」。TnG由江慶恩及拍檔打本近1億元籌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