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囚大狀申破產 疑瞞資產

在囚大狀申破產 疑瞞資產

【本報訊】大律師梅國強先後與5名民事訴訟案的客人訂立「不成功不收費」協議,瓜分客人獲得的賠償中25%至30%作為酬金。梅前年因包攬訴訟罪成,被判囚3年半,法庭並下令他要賠償予受影響客戶。梅早前入稟高院申請破產,案件昨提訊,其中一名被拖欠賠償的包攬訴訟案事主反對法庭頒下破產令,揭露梅隱瞞資產。
代表梅國強(54歲,圖)的律師昨要求法院頒令梅破產,但被拖欠73萬元賠償的包攬訴訟案事主黃會勝透過律師反對,指梅隱瞞150萬元資產,又在定罪前將持有的黃埔花園物業一半業權轉名予同居女友陳郁芳。律師指單位當時值680萬元,即梅持有340萬元利益,故梅其實有足夠能力還債。法官押後案件,讓梅呈交誓章。
案件編號:HCB6633/15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