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重慶男子到陝西漢中山間打獵,竟然打死了兩隻國寶朱䴉,隨後他們得知闖禍,逃回老家,但之後擔心會被捕,決定自首。法院前日判刑,三名被告辯稱不認識朱䴉為稀珍動物,但法官指該地眾所周知是朱䴉棲息地,重判三人入獄6年至9年。
上網查詢始發現是國寶
張某、王孝某及王忠某三名男子於今年6月4日下午,帶同改裝過射釘槍,到漢中附近留壩縣打獵,見到樹上鳥窩裏面有兩隻大鳥,張某便開槍打死牠們。三人發現鳥的腳上有寫上編號的環,當時沒有細想,把牠們裝入袋子帶走。及後他們覺得從未見過該種鳥類,上網查詢得知是國寶朱䴉,得知犯下大錯,便把改裝槍及鳥屍丟棄逃回重慶家中,後來決定向警方自首。陝西漢中朱䴉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證實,被殺的朱䴉為剛出生的雛鳥。
法庭前日判刑,三人辯稱不認識朱䴉,行為屬誤殺,但法官認為朱䴉是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案發地一帶是朱䴉分佈及棲息地,社會上眾所周知,被告抗辯理由不成立。另外被告用射釘槍射殺瀕危野生動物,構成非法捕獵、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開槍的首被告張某入獄9年,罰款5,000元(人民幣.下同);另外兩名被告判刑6年,罰款3千,三人表示上訴。
陝西《華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