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報原告為被告明報被控誹謗

誤報原告為被告
明報被控誹謗

【本報訊】早前遭股東兼董事局主席及創辦人之一、香港工商總會會長蔡廣仕申請清盤的亞洲財經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前日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明報報業有限公司,指該報於今年9月27日刊登的一篇報道,內容失實及對其構成誹謗,現向對方索取賠償、利息及訟費。

曾刊更正啟事

資料顯示,《明報》於上月9日曾刊出更正啟事,承認於9月27日在「英皇集團子公司控『博訊』新聞網誹謗」的報道中,誤報本案原告亞洲財經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為該案第三被告,但第三被告實為英屬處女島註冊公司Boxun lnternational Media Group Limited,《明報》並就此向本案原告致歉。
亞洲財經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旗艦刊物為《亞洲財經》月刊。曾揚言「佔中者將是歷史的罪人」的蔡廣仕在清盤案中透過大狀向法庭表示,公司戶口頻密的支票提款有可疑,公司代表則表明會交誓章解釋,該案將於明天再在高院審理。
案件編號:HCA2664/15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