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對乳癌的認識,乳癌是從乳腺管末端至乳腺葉之間形成,繁殖成為腫瘤。時間耽誤得越久,腫瘤就有機會「長大」,腫瘤體積越大,擴散至淋巴及內臟機會增加。
乳癌的存活率,就是用期數來估計。期數則用腫瘤大小、淋巴狀況及遠端擴散決定,即所謂TNM staging。腫瘤2厘米以下、淋巴沒影響,就是第一期;淋巴有事就是第二期A。腫瘤2至5厘米、淋巴沒事亦是第二期A,但淋巴有事就是第二期B。腫瘤大過5厘米、淋巴沒事,就是第二期B,但淋巴有事就變第三期。期數亦決定醫生會否建議化療,15年前的做法,差不多所有乳癌,長度大過1厘米都會打化療,消滅游離癌細胞,減低復發機會。
70年代,醫學界對乳癌認識增加,知道乳癌有雌激素受體,臨床亦可量度,而且研發了藥物他莫斯芬,針對雌激素受體陽性腫瘤,可以減低復發機會。直至90年代,又發現上皮生長素受體、即HER2,到2000年研製抗HER2藥物,成功減低此類型乳癌復發。
隨着對癌症分子特性研究及immunostaining測量雌激素及上皮生長素受體,醫學界大致將乳癌生物特性分為4大類:管腔A、B型,HER2型,及三陰性。這是獨立於TNM期數,結合期數與生物特性,乳癌輔助藥物治療又複雜些了。HER2型的腫瘤,因為特性較活躍,潛在游離細胞風險高,故此小至6毫米腫瘤,淋巴無事,都要考慮化療兼標靶治療。至於管腔型的乳癌,因雌激素受體陽性,生長較慢,可以用賀爾蒙療法。那麼是否所有1厘米以上的腫瘤都需要化療呢?醫學上於是發展了21基因檢測,對於這一類乳癌,再深入測量其他與復發有關的基因,得出一個復發指數,估算化療的作用。因此醫生又多了一些根據,去選擇那些病人不需要化療,免卻不必要的痛苦。
隨着科研的發展,我們對乳癌的認識亦加深,治療方案亦不單純是切除,同期數都有不同治療方案,確要遵從綜合治療的原則,以達到最佳治療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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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淑儀醫生
香港乳癌基金會創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