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誘賣身 生父促求情13歲女「表面原諒」

母誘賣身 生父促求情
13歲女「表面原諒」

【本報訊】失婚婦聲稱為讓女兒人生變得更美好,聽從同居男友建議,向13歲親女介紹與富二代性交,以換取附屬卡,兼提供男友讓女兒「練習」,終被女兒舉報致身陷囹圄。縱使前妻生活荒唐,前夫仍連日到庭聽審,昨更帶同女兒親撰的求情信到庭。記者問他聽到前妻與男友癡纏的情節,會否感尷尬,前夫笑言:「我冇所謂,我畀唔到佢,都想佢哋好。」
記者:陳美莉

女被告前夫日前到法庭與主控及負責案件的警員起衝突,昨已回復平靜。案件排期下午開庭,惟前夫稱「唔知邊個庭」,故早在8時已在法院外等候,希望盡快將他與女兒親撰的求情信交予律師。前夫透露,女兒一直有意替母親寫求情信,但遲遲未落筆,他前晚提醒女兒「你寫就好寫,最後今晚喇」,他聲稱與女兒「傾咗好耐」,女兒曾稱表面想原諒,但因「仲驚驚哋」,故未有偕父探望現正還柙的母親。女兒最終寫下簡單數行求情信,表示原諒母親,但叮囑父親切勿將信給傳媒看。

區域法院

母向女稱:你害死媽咪

前夫形容前妻「黐黐哋」,自2004年有精神病紀錄。他透露事發後一家三口曾外出食飯及行街,其間前妻情緒輕鬆平靜,更與女兒擁抱,豈料相擁一刻,前妻竟向女兒稱:「你害死媽咪!」另案件開審前,前妻因情緒低落表示想跳樓,前夫苦勸一晚不果後離開;翌日自行往葵涌醫院及瑪嘉烈醫院找精神科醫生求助,但前妻最終聯絡男友,並獲勸服。
他指案發前前妻曾致電,要求他帶女兒離開,但他的母親不喜歡,故他拒絕;至今他仍為未帶走女兒,導致事件而深感內疚。他指事前並不知前妻有男友,對於庭上證供透露二人在女兒面前做愛及拍拖「好忘我」的情節,前夫笑言:「冇所謂啦,自己都有女朋友,我畀唔到佢,都想佢哋好。」新歡舊愛碰頭,前夫非常大方,除與前妻的新歡有說有笑外,散庭後更特地於法院外等候,陪同男被告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