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大少反敗為勝 終院頒令鏞記清盤暫緩執行28日 讓雙方磋商二少購兄股權

已故大少反敗為勝 終院頒令鏞記清盤
暫緩執行28日 讓雙方磋商二少購兄股權

【本報訊】以燒鵝聞名、逾70年歷史的中環鏞記酒家,甘家已故大少甘健成因遭二少甘琨禮欺壓及奪權,申請將鏞記母公司清盤,大少連輸兩場官司後反敗為勝,終院法官昨判代表大少的遺孀上訴得直,頒令母公司清盤,但暫緩執行28天,讓雙方磋商,能否由二少收購大少所持的45%股權。若限期內談判不成,清盤令自動生效,鏞記資產或透過拍賣出售,鏞記隨時落入外人手上。
記者:黃幗慧

2012年甘老太麥少珍過往力撐大仔甘健成,母子感情要好。

終審法院昨頒下判詞,5名法官一致裁定,由於被申請清盤的母公司Yung Kee Holdings Ltd是海外註冊公司,香港法院沒有司法管轄權下令二少甘琨禮收購大少甘健成的股權;但指母公司與香港有充份聯繫,包括母公司及附屬公司的股東及董事均居於香港、業務收入來自香港、甚至本爭端均在香港發生。
由於大少在鏞記經營上被排擠,未能夠與二少共同經營,因此終院認為將公司清盤是公平公正的做法。
終院將清盤令暫緩執行28天,給雙方嘗試達成協議,由二少收購大少的45%股權,若雙方需要更多時間,可向法庭申請。
據了解,大少一方過去幾年多次開價要求二少收購,開價以母公司估值20億元計算,再乘以45%,即約9億元。但大少的次子甘崇轅昨表示,多次向對方開價,但對方從沒有還價,只以不同藉口拖延時間;直至本月3日才首次回覆,也只是提出計算方法。二少一方則稱一直積極及主動傾談股份買賣事宜。
終院下令,若雙方未能在限期內達成協議,清盤令會自動生效。律師梁永鏗接受查詢時解釋,清盤令生效後,法庭會委任清盤人,計算母公司的資產價值,例如鏞記大廈、柴灣貨倉、股價、鏞記商譽等。

法庭確立大少被欺壓

終院指若雙方同意,可由任何一方買下部份或全部資產;若雙方都不願承接資產,清盤人或安排拍賣,將資產售予第三方,然後將得益按比例分予大少及二少雙方。由於由委任清盤人至如何計算資產價值,雙方都可能出現爭拗,故可能需時數年才能完成整個清盤程序。
甘父甘穗煇於1942年創辦鏞記,兒子健成、琨禮及琨岐先後加入酒家,甘父一直希望兄弟合力打拼,在鏞記有平等話事權。琨岐於2007年逝世,他及母親麥少珍分別將自己的股份轉贈予二少及大少,最終令二少持股55%,大少持股45%。至2009年,二少因不滿母親將股份贈予大少,成兄弟不和導火線。
二少其後安插其子甘連宏加入成為3人董事局,以兩票力壓大少的一票,取得話事權。而甘連宏亦恃勢凌人,向大伯無禮,如在公司會議以極惡劣態度罵大伯「我𠵱家同隻狗講緊嘢,我有病,會好興奮」。終院昨亦確立大少被欺壓這一點。訟費由雙方向法庭作書面陳詞處理。
案件編號:FACV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