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當街捅前上司頸候判

青年當街捅前上司頸候判

【本報訊】20歲青年經女友介紹加入傳銷公司,但兩個月後辭職,他不滿刻薄上司慫恿女友向他提分手,又要求他掏腰包購入公司產品以達銷售目標,持水果刀在旺角鬧市、眾目睽睽下捅傷前上司頸項,犯案後更一度在旁冷靜地玩手機,其後遭休班警制服。青年昨承認蓄意傷人等三罪,還柙至下月2日,等候精神及心理報告後判刑。
被告何文鴻(20歲),昨在區域法院承認蓄意傷人、襲擊傷人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於今年6月11日在旺角亞皆老街有意圖傷害前上司黃綺萍、襲擊前同事文嘉欣及管有兩把刀。被告母親昨亦有到庭旁聽,一直憂心忡忡。

被告何文鴻當日施襲後冷靜玩電話。

不忿挑撥女友分手

之前盛傳被告原想傷害女友,但誤中副車傷及其友黃綺萍,但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有意圖以刀襲擊黃,透露黃是前上司,跟其女友要好,黃不但慫恿女友跟他分手,又叫她不要跟他復合,導致女友搬離兩人住所,形容對方是「麻煩精」。被告其後又向警方稱自己欠自制能力,使用極端方式解決問題,非常後悔。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在單親家庭長大,中三輟學後輾轉在快餐店及零售公司工作,收入不高但也將逾兩成人工作作家用,非常孝順母親,望法庭給予年輕人改過自身機會。辯方續解釋指,被告去年經女友介紹加入一家直銷公司,銷售昂貴化妝產品,黃是其上司。公司要求員工每月要達30至40萬元銷售目標,否則需自掏腰包買公司產品,上司則可從中抽佣。被告在任職期間不但沒收入,更因而欠下數萬元債務,對黃感失望。
法官胡雅文其後向被告指控罪非常嚴重,被告有預謀犯案,頸部傷勢差一點便有可能令事主死亡,法庭要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及心理專家報告,以了解其犯案動機。
案發當日下午6時半,黃綺萍、文嘉欣及被告女友在旺角逛街,被告突然現身,三人打算離開之際,被告以刀鋒5厘米長的生果刀捅向黃左頸,文看見隨即伸手阻擋,掙扎期間左手手指受傷,途經現場的兩名休班警隨即制服被告。被告在警誡下指,從女友短訊得悉她們所在,犯案是因不滿黃挑撥他與女友感情,並怪責黃為達銷售目標而令他欠下5萬元債項。
案件編號:DCCC844/15
■記者楊思雅

事主黃綺萍今年6月在旺角遭捅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