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政府推公司制走回頭路老行尊料坐豪華的貴50%

斥政府推公司制走回頭路
老行尊料坐豪華的貴50%

【本報訊】為反擊召車程式Uber,政府最快明年第三季推出以公司形式營運的豪華的士服務。但有的士業老行尊指,60年代的士業原本是公司制,後因政府改變政策才令的士公司沒落,直指政府新政策其實只是倒退行回頭路,又擔心豪華的士公司會將高薪聘司機、用靚車等經營成本轉嫁乘客,估計車費至少比普通的士貴五成。
記者:麥志榮

為加強監管,政府決定豪華的士以公司形式營運,公司與司機有僱傭關係。但的士商會主席黃保強、副主席明華來及稽核鄧寶浩指,他們60至70年代入行時,都是為的士公司打工。的士公司由政府免費發牌,港島有明星、上海、先達等大公司,九龍則有金邊、大來、飛捷等。

本港的士在上世紀60至70年代由多間公司經營,車款及顏色各有不同。資料圖片

60年代收入高過警察

三人細說當年的士業入行除了要有人擔保外,並無其他要求,考取的士駕駛執照時要考英文,但只懂得「airport」、「hospital」等單字便可過關,駕駛時亦毋須穿制服、打領帶。
他們又指,的士司機當時屬高薪職業,故服務態度好。明華來憶述,當時落旗收一元五角,雲吞麵五角一碗,「一轉車食到三碗雲吞麵」;但現時落旗22元,不夠吃一碗雲吞麵。貼士也是司機主要收入來源,當時搭的士都是有錢人,付車資多免找續。他試過一更收入70元,40元為薪金,30元則是貼士。
黃保強指出,幾十年前全港僅3,000輛的士,交通暢順,一更可做40多支旗,司機每月收入800至900元,比警察高。現在塞車嚴重,一更只可做21支旗,收入大減,市民召的士亦困難,故增加不滿。
當年的士公司亦有管理問題,三人表示,司機營業額低會被老闆「照肺」,有司機在壓力下會被迫「拗旗」,即自己出錢填數;有司機則出蠱惑「棟旗」,載客不落旗私吞車資;亦有司機做夠數便「蛇王」,老闆每晚要駕車巡視「捉蛇」。

左起:明華來、黃保強及鄧寶浩細說的士業輝煌盛世。馬泉崇攝

狂發牌累車行執笠

黃保強指出,的士公司沒落源於70年代初政府改變政策,改以公開競投方式發的士牌,其後更為增加庫房收入,每月發100個牌,「牌價冧晒,新界的士直情冇人要,有車行執笠」;加上當時政府遲遲不批准的士加價,車費追不上通脹,新勞工法例亦規定要給予司機有薪假期,連同經濟不景等因素,不少的士公司東主意興闌珊出售的士,業界逐漸演變成現今的租車制。富商胡應湘的父親「的士大王」胡忠也在那時退出的士業。
黃保強認為,公司制並非萬靈丹,豪華的士要高薪聘司機、用靚車,人工及維修成本勢轉嫁乘客,料車資比普通貴五成。他亦聽聞政府或容許豪華的士彈性收費,繁忙時間收附加費,「普通的士係茶餐廳,經濟實惠;豪華的士係酒店,係咪有咁多人願意畀貴好多去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