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姐,之前你有個讀者話俾老闆呃,其實我個處境遭遇同你嗰位讀者真係差唔多,係舊上司另起爐灶創業叫埋我同幾個同事一齊同佢打江山。但我呢個老闆係公司創辦人,答應過我嘅條件全部冇兌現,唔關佢事關邊個事?當日佢親口應承會將公司每個月生意額百分之十攞出嚟分紅畀我哋幾個,另加獎金花紅。舊公司出動大老闆升職加薪勸留我,我都義無反顧一口拒絕!點知我講口齒佢唔講,辛辛苦苦捱咗成年做起盤生意,但就一毫子分紅都冇收過!頭兩個月唔好意思開口問,佢就側側膊,問得兩問佢就發爛渣,話成本上漲生意難做邊有咁多利潤畀分紅?睇嚟花紅一樣凍過水。我哋幾個嬲到想即刻走,只怕年尾搵工唔易,始終都要供樓又要養家,唔甘心就咁走咗去,佢欠我哋嘅分紅花紅乜都冇晒。進退兩難,我哋可以點做好?懇求指點迷津!」
所以幾時都話共患難易,共富貴難!你如此義無反顧,我相信你們一直是兄弟班,我更相信你老闆offer你們的一切優厚跳槽條件,一切講個信字都是口講無憑的,對不對?雖然法律上口頭承諾一樣有法律效力,但即使上到勞資審裁處,各有各說法你們的贏面我並不樂觀。我知你心情差,但我都必須同你講清楚你們都有責任,就是當日的公私不分,導致你們今日被搵笨出賣全部蝕底處下風的局面。
很明顯你老闆過河抽板,用完即棄,根本不在乎你們的去留,或者太清楚你們的性格底牌,睇死你們沒有去路只能留,看來他並沒有睇錯或算錯。
為今之計,你只有兩條路可走,要走要留,你要立定主意,猶豫蹉跎,只會傷上加傷!
張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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