藐視法庭案黃之鋒申撤控

藐視法庭案
黃之鋒申撤控

【本報訊】旺角佔領區去年11月清場,警方拘捕多名涉違反禁制令人士,當中涉17人的藐視法庭案月前因律政司漏招而撤控。另一宗涉及學民思潮黃之鋒等20人的藐視法庭案昨提堂,再揭律政司疑犯同一錯誤,沒在限期前交文件予被告,並向法庭有所隱瞞。被告一方昨要求撤銷藐視法庭案件。法官押後至明年2月25日處理。

律政司再漏招

律政司原需於今年4月向各被告發出預約時間通知書等文件,但在14日限期過後都沒行動。律政司後來向法庭申請修改文件,獲法庭批准。但被告透露,律政司8月提出的修改只是調動段落及輕微修改內容,然後當新傳票發出,認為律政司在限期後不發出文件,法庭應將整個案件撤銷。法官周家明將案件押後至2月,其間被告可申銷案。
案件編號:HCMP774、776-781、783、784、787-789、791-798/15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