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黃之鋒擲蛋兩被告改判囚

向黃之鋒擲蛋
兩被告改判囚

【本報訊】兩名運輸工稱生計受佔中影響,去年11月趁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到法院應訊,埋伏擲蛋,事後僅輕判罰款。律政司早前提出覆核要求加刑,經覆核後裁判官認同案情嚴重,二人光天化日下犯案,早有預謀,昨改判監禁兩星期,並要向被波及中蛋的律師賠償120元洗衣費。

官指重犯機會高須阻嚇

裁判官張君銘早前為首被告李旺(27歲)及次被告張家成(33歲)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不過張官昨指出,李4次缺席會面,顯示他毫無悔意,重犯機會大;次被告在感化官前表現不合作,堅持無犯罪,故不建議判服務令。
張官同意兩被告早前承認的案情未能證明他們早有預謀,要對黃之鋒執行私刑,惟在其後的覆核中,辯方承認二人預先準備雞蛋埋伏,又稱黃之鋒是佔中領導人物,二人因此向黃擲蛋表達憤怒。張官指重新考慮案情後,認為二人是要懲罰黃之鋒的政治立場,案情嚴重,加上二人重犯機會高,要判阻嚇刑罰,阻止有人重蹈覆轍。
代表兩被告的律師求情指,佔中令社會分化,導致兩人收入各損失約1.5萬元,又指二人擲蛋是效法社民連秘書長陳德章,但張官認為以上都不是判緩刑的理由,重申法庭不會縱容暴力。
去年11月27日,黃在兩名律師陪同下離開法庭欲截的士時,兩被告從後出現向他們擲雞蛋,黃後腦中蛋,蛋液同時濺中律師韋智達的西裝外套,兩被告被截停拘捕。
案件編號:KCCC2286/15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