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加入海關26年的高級關員前年8月未經特首許可,收取一名商人54萬元支票購入一輛平治房車,經審訊後昨被裁定一項訂明人員收受利益罪成。律師求情指被告一直克盡己職,屢破走私、販毒等案,更曾遭高院法官麥機智點名嘉許,現將失去長俸及退休金,望法庭輕判。關員其後被判監3個月,並需向政府分期交還54萬。
曾獲法官點名嘉許
被告林銳強(46歲)被裁定罪成後,隨即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而其任職上水鄉事委員會首副主席的姐夫侯福達願作人事擔保。裁判官批准林以現金2萬元保釋。
被告審訊時曾傳召胞兄出庭,辯稱涉款為家族售賣祖地的定金,家人同意「細佬攞去用住先」。惟裁判官認為胞兄就何時與商人傾妥地皮呎價的證供前後矛盾,又質疑被告為何不在收取60萬元定金後再從中取去54萬元支付車價,反而要求商人分別以支票及現金支付定金,交易奇怪。
辯方求情指被告中五畢業,加入海關後一直克盡己職,數度獲上司嘉許,另呈上多封求情信,讚揚他多次搗破走私電腦零件、手提電話案;而被告在2009年偵破一宗販毒案後,更獲法官麥機智點名嘉許。
被告另涉串謀海關署理高級監督李漢華安排他人假結婚一案,已排期明年1月25日開審,李昨也有到庭支持。
案件編號:FLCC3778/15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