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紐約市五位地區檢察官要求加薪逾三成,由年薪19萬美元(約148.2美元)加至25萬美元(約195萬港元)。倘申請獲批,五人的年薪比市長白思豪(Bill de Blasio)更高。
要求加薪的地區檢察官包括皇后區的布朗(Richard Brown)、曼哈頓區的萬斯(Cyrus Vance)、布魯克林區的湯普森(Ken Thompson)、布朗克斯區的約翰遜(Robert Johnson)及史塔藤島區的代理檢察官。他們去信四年制顧問委員會(Quadrennial Advisory Commission),要求年薪加至25萬美元,升幅達32%。他們又要求補領2011年上任獎金,連同卸任獎金,五人的獎金總額可高達30萬美元(約230萬港元)。
大幅加薪及補發獎金勢為納稅人帶來沉重負擔,但他們認為日常要處理「最嚴重、暴力的案件」及「進行長期調查」,且上次加薪已是2007年,「一些資深檢察長去年薪酬比我們的薪酬更高」,故提出的加薪幅度合理。
若今次加薪申請獲批,五位地區檢察官的年薪,將比已表明不要求加薪的市長白思豪(年薪22.5萬美元)為高。政府關注組織公民聯盟(Citizens Union)執行董事達迪(Dick Dadey)批評五名地區檢察官的要求過份,認為「不應批准」。委員會將在月尾作有關薪酬調整的建議,決定是否接受加薪要求。
美國《紐約每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