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證明你是「正常人」?(下) - 高慧然

如何證明你是「正常人」?(下) - 高慧然

第三個人並不試圖證明自己的「正常」,他做一個很乖的病人,讓他吃他就吃,讓他睡他就睡,讓他運動就運動,讓他休息就休息,給他刮鬚的時候他不會自己搶着刮,而是順從地被刮,然後禮貌地說謝謝……醫護人員眼中的他,是個很服從、很配合的病人,換言之,是由瘋人被醫治後變得「正常」的人。所以28天之後,經評核,醫護人員認為他可以出院,回到正常社會。這個人離開醫院之後馬上去報警,另外兩個被關進精神病院的人才獲救。
這件事帶給記者格雷貝克很大的震撼,他發現一個正常的人要向人證明自己的正常,是一件很難的事。這個時候,知識幫不到人,資訊幫不到人,甚至連邏輯和真理也幫不了人。
第三個人可以離開醫院,不是證明了自己的「正常」,而是首先被假設為不正常,然後用醫院的標準來審核後被確定「變回」正常。
如果第三個人的做法跟另兩個人一樣,他們三個人會遙遙無期住在精神病院,不斷接受注射,萬念俱灰,放棄抗爭,最終變成真正的病人嗎?想下去,不寒而慄。個人面對高牆、制度(審核機制)是如此渺小,幾乎沒有出手招架之力。制度殺人,就是這樣吧?
而現實生活中,有多少「正常」的人被視作瘋子,關在精神病院內?又有多少瘋子,被當作正常人,混跡醫院外的正常世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