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地區的教會領袖,會高調對教友發出地區選舉投票的準則,實屬破天荒大手筆,開了這一筆,任何選舉也可以用教會之名、上帝之名,發出所謂投票指標。特首選舉委員會內,宗教界界別裏也有天主教代表,有權決定誰是管治全港羔羊的牧者,那又要不要以特首候選人對同志(此同志,不同彼同志)的立場為標準?
要,自然要,應該要。既然教區代表,認為近年極端自由主義、個人主義、性解放運動及同志運動等思想潮流,會令家庭傳統核心價值、傳統觀念受到衝擊扭曲,甚至動搖社會根基,這次對政事公開呼籲,也理應成為一個新傳統,因為要捍衛教會所相信的公義。
湯漢的前任陳日君樞機說:投票要憑良心,如果照自己良心去看,湯漢關心這事是正確。說得正確,人人理論上只有良心一顆,如果教會認為同志是無良的,而你不同意,你又對教會沒良心,沒天理了。
關於這點,天主教教宗方濟各比較寬容,為同志問題釋法:“If someone is gay and he searches for the Lord and has good will, who am I to judge?”聽聽,同志有福了,還不趕快跟林鄭爭一席位?但問題又來了,能免於歧視與論斷的同志,教宗開出了兩個條件。
第一條好像有點多餘,要有好名聲、是個好人;極目所見,自認追隨天主的有哪個不是義人?有林鄭做樣辦,教會豈是白返的?第二條:要信、要愛天主。即是說,你愛男愛女都可以,主要是愛天主,愛天主又愛同志的,沒事,不愛天主,你直到比林鄭正直,也沒人情可講。
這等於說,同志非同志不是問題,關鍵在於追隨天主。那麼,教會領袖為投票訂下的最高指示,應該往最高最核心處落墨。區議會立法會議員,選單只考慮一項,愛主信主。特首呢?也不能超然於教會核心價值,信不信中央,是不是同志,沒關係,就是要挑信天主的。
你會問,天主教會也反對墮胎、婚前性行為,要不要查找一下?這比較麻煩,牽涉到個人私隱,誰揭了秘,是要惹官非的;信天主比較簡單直接,反正那麼多高官政客樂於把教徒身分拿來張揚,就知道為公眾利益,這是可以光明正大宣揚的私事。
你又會問,教會怎麼會牽涉政事到這地步?不是說,凱撒的歸凱撒,天主的歸天主嗎?未必,教會領袖兼任人大政協也為數不少,一想到這裏,按以上推論,狼英理應是無神論者,爭取連任起碼少了耶教代表那幾票,不禁覺得湯漢也是個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