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辯稱口交只因感情好

被告辯稱口交只因感情好

【本報訊】原告稱曾遭被告強迫口交,二人更曾長時間同居,但原告及被告父親出庭作供時,均稱兒子並非同性戀,原告父親亦稱兒子曾到深圳「追女仔」,只是性格較為懦弱,受了委屈亦不會出聲。被告亦說和原告均非同性戀,辯稱只因二人感情要好,曾數度互相口交,原告亦曾送他15萬元,讓他醫治脫髮。
原告母親昨得知勝訴後感開心,坦言兒子至今不願多談如何與被告相識。她指兒子曾哭過多遍,大罵被告「個衰仔邊有錢賠」又稱:「個仔俾人呃咗學費,做埋人哋奴隸!」
光頭的被告曾智淼(36歲),任職文員,其鄰居昨向記者透露,被告有小聰明,曾讀band 1中學,因此當年曾找被告為小孩補習,惟補習首天,被告已將小孩困於房內,令他驚至大哭,自此亦不敢再找被告補習。

指原告送錢讓他治脫髮

被告在庭上否認曾虐待原告,只承認曾罰原告掌嘴﹑沖凍水涼及一星期食白飯以作反省,他稱因不滿原告偷拍補習社女學生﹑花太多時間看鹹片及偷看其電郵等等。他指二人感情要好,曾互相口交,並拍下口交片段儲存在二人共用的電腦內,直至2008年時才停止口交,因他找到女朋友。
被告稱曾打算與原告合作開補習社,故原告付錢予他,而他亦有脫髮問題,害怕外出找工作,原告為此送他15萬元,讓他改善。他不認為原告是被虐狂,但同意原告性格不懂反抗,會不計回報幫朋友。他否認曾逼原告飲尿,反稱可能是二人口交期間,原告曾誤飲下其精液。他亦否認曾與原告的女友人拍性交片段。案件編號:HCA1419/09
■記者蘇曉欣、羅日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