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水邨4承建商 停賽期延長設1.45億保證金 更換問題喉管

鉛水邨4承建商 停賽期延長
設1.45億保證金 更換問題喉管

【本報訊】公屋鉛水風波發生近4個月,房委會轄下投標小組昨決定對4個負責興建鉛水屋邨的承建商加刑,禁止他們投標房署工程的時間延長1至5個月,令總「停賽期」增至8至12個月;其中興建6個鉛水屋邨的有利建築刑罰最重,須停賽1年,將損失8,500個公營單位工程投標機會。4間承建商同意成立約1.45億元履約保證金,用作更換屋邨喉管等。
記者:譚靜雯

公屋食水含鉛事件至今擴散至11個公共屋邨,近3萬戶受影響,4間負責興建鉛水屋邨的總承建商包括中建、保華、瑞安及有利建築。房委會投標小組委員會9月底的會議,已決定抽起4間涉事承建商及其聯營公司,由今年3至9月向房署提交的新建工程標書,昨召開特別會議進一步懲處各承建商、水務工程公司及水喉匠。
小組主席張達棠稱決定對4個承建商加刑,將禁止他們投標房署工程的時間延長1至5個月,令停賽期增至8至12個月。其中負責興建6個鉛水屋邨的有利建築刑罰最重,須停賽1年。瑞安承建僅停賽1個月,原定本月起可重新投標,惟張指不接納瑞安昨日的競投標書。他又稱,「就算刑期夠,都唔會隨便畀承建商再投標,要考慮佢哋嘅表現再決定」。

難估計停賽對招標價影響

張達棠又稱,日後批出的標書將要求中標承建商不採納3間涉事水喉公司及3名水喉匠從事房署工程合約,其中何標記及水喉匠林德深被罰停1個月;金日工程及水喉匠張達欽停3個月;明合及伍克明則停5個月。
房委會也與涉事承建商達成共識,成立約1.45億元履約保證金,為受鉛水影響的居民提供兩年免費更換濾水器濾芯、更換邨內有問題喉管等,確保毋須公帑支付,但並非用於受影響居民索償。當年房署曾發生短樁事件,涉事承建商及相關人士被永久禁止參與房委會任何工程。有意見認為房委會為達到建屋目標放生承建商。張強調,延長刑期已考慮保證金、涉事承建商表現、態度等因素,指懲處輕重「唔同人有唔同睇法」。由於4間承建商是行內龍頭公司,張稱現階段難評估停賽對招標價的影響。被罰最重的有利建築指接受房委會決定,將繼續和房署商討盡快更換有問題水管;中建也指尊重房委會決定。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認為罰則欠阻嚇力。